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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同时穿越:正常人只有我自己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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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536章 哥谭!
      噔……噔噔……噔噔噔……
      急速而又稳重的脚步声传来。
      “进来吧,维克多。”
      来者顿了一下,缓缓推开门。
      “boss,风筝人叛逃了。”
      维克多重心稳定,站在门前,含胸收颌,像一头随时准备扑击的猛兽。
      “我知道,维克多。”
      路克神情平静。
      风筝人和他只是合作关系。
      在路克洗白上岸以后,这种关系自然变得愈发可有可无起来。
      再加上,如今的路克与哥谭的阴暗面走的越来越远,现如今但凡是个哥谭人,都知道曾经这位凌驾于哥谭黑暗面近十年的话事人之一,要‘退位’了。
      不,应该说,是要“脱离”哥谭。
      就像当初被蝙蝠侠联合詹姆斯·戈登和哈维·登特驱逐的卡迈恩·法尔科内。
      法尔科内家族是哥谭大名鼎鼎的黑手党家族,在蝙蝠侠出现以前一直是哥谭的地下王者。
      当时,哥谭几乎所有的黑帮势力在法尔科内家族面前,都要选择俯首称臣,才能获得存在下去的资格,这也是一种荣耀。
      能被法尔科内家族认可,并留在哥谭,这可不是一件丢人的事情。
      不过,那些已经是曾经的辉煌了。
      卡迈恩那个老家伙,在被学成归来的蝙蝠侠上了一课以后,敏锐的发觉了时代的变化。
      正统的黑帮火拼,犯罪大战,似乎莫名其妙的退出了时代的舞台。
      现在,是一群穿着各式各样的紧身衣、喜欢装神弄鬼的家伙更受‘欢迎’。
      超级英雄的出现,使得黑暗的哥谭冒出了一丝丝曙光。
      超级反派的诞生,也宣告着哥谭黑帮时代的结束。
      现在的哥谭,是一群超级疯子的舞台。
      像卡迈恩这样的老东西,已经在悄然间失去了站在哥谭大舞台的机会。
      更别提,某个隐藏发育的穿越者,正在大肆搜刮哥谭的‘人材’,让本就处境艰难的卡迈恩更是雪上加霜。
      足以遮天蔽日的犯罪帝国,统治着哥谭地下世界的无冕之王,甚至还没撑住第三个年头,就彻底宣告落幕。
      卡迈恩率领法尔科内家族退出哥谭,远走他乡。
      而老一辈的退出,并没有给哥谭带来希望。
      反倒,是无尽的混乱与绝望。
      企鹅人,疯帽匠,稻草人,贝恩……无数的超级反派冒了出来,登上哥谭的舞台。
      给人的感觉,就像是蝙蝠侠好不容易找人联手打败的法尔科内家族,似乎只是刚刚出了新手村一样。
      嘿,勇者,既然你已经战胜了村外的野猪。
      那么,拿上这把锈铁剑,去讨伐征服世界的大魔王吧!
      如果哥谭的超级英雄不是蝙蝠侠,恐怕刚出了新手村没多久,就会被哥谭的精神病们折磨到崩溃。
      也许,卡迈恩那个老东西,就是看出了这一点。
      才会选择早早离场,并没有留下来与这群身穿紧身衣的超级疯子们死磕到底。
      要不然,以法尔科内家族的实力,临死前的拼死反扑,不说弄死百特曼,至少戈登和哈维肯定保不住自己的命。
      在超级反派们还没有出现的世界里,法尔科内家族的存在,足以让整个哥谭的黑暗面为之闻风丧胆。
      排除掉与哥谭融为一体的猫头鹰法庭,明面上的黑道霸主,就是法尔科内家族!
      不得不说,老东西还真的有一手。
      看似狼狈跑路,实则远离漩涡。
      站在黑道顶点的他,估计应该已经察觉到了,哥谭的水到底有多深。
      他一个普普通通的黑道大佬压根把握不住,还不如直接撤退,保住自家的有生力量,法尔科内家族又不止在哥谭有势力。
      只不过哥谭是他们的发家之地,才会将这里视作大本营一般打造。
      但要是跑路的话,法尔科内家族在哪不是一方天龙人?
      与其留在这里跟蝙蝠侠死磕,时不时还要被几个超级反派攻过来打打秋风,不如赶紧提桶跑路,在其他地方享受享受。
      再说了,以哥谭如今混乱的局面,到最后鹿死谁手尚且还不一定。
      指不定他们还有重新归来的机会。
      哥谭是一座黑暗的城市。
      没有谁会比卡迈恩这个曾经统治了黑道势力的“罗马人”更清楚这件事。
      卡迈恩曾经以为,是自己征服了哥谭这座城市,所以哥谭才会出现如此黑暗的一面。
      但后来,到老以后,他才发现。
      不是自己征服了哥谭,而是哥谭同化了他。
      他的离去,不会给哥谭带来任何曙光,只会揭开哥谭的最后一层遮羞布。
      让真正的哥谭,降临于世。
      也只有他这个地下皇帝离开了,哥谭的混乱才会真正展现在蝙蝠侠面前,卓越的疯子也才会真正走上更亮眼的舞台。
      事实上,哥谭后续的发展,也无疑证实了卡迈恩的理念。
      他的存在,是将哥谭的恶,笼罩到了自己的身上。
      或者说,法尔科内家族,就是当时的哥谭最大的恶。
      但当最大的恶选择退去,那么,肥沃的罪恶土壤,将会以无穷无尽的恶念,滋生出一朵朵诡异黑暗的恶之。
      人类,生而背负着原罪。
      而哥谭人,选择将这种原罪释放了出来。
      但是,纵然是极端恐怖的超级疯子,也终究是人类的一员。
      等到哥谭变得不好玩的时候,疯子们要么选择离去,要么选择灭亡,要么选择……
      最后的哥谭,仍然会诞生出一个新的地下皇帝。
      不断轮回,不断重复。
      这就是哥谭。
      一个黑暗的、没有希望的城市。
      而如今的路克,就是已经玩腻了哥谭,想要离开的先行者。
      他不再掺和哥谭的阴暗面,并不是外人以为的懦弱,留有顾忌,不够疯狂……而是单纯的,哥谭已经容不下现在的路克了。
      纵然,哥谭在整个地球,整个dc世界,都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。
      但是,这里本质上也仅仅只是一些超人类的舞台。
      而如今的路克,已经远超神明,向着多元宇宙的方向进展。
      所以,哥谭对他来说,只能算是一个印象不怎么好的“老家”,除了回忆过去以外,起不到什么特殊的作用。
      也因此,路克,他该走了。
      该去走向更大的舞台。
      而不是留在这里,跟一群凡人,玩着过家家的游戏。
      这个世界又不是黑暗多元宇宙的世界。
      即使把小丑,蝙蝠侠,还有哥谭这群乱七八糟的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全都杀的一干二净,也不会冒出来所谓的狂笑之蝠。
      不论超级英雄与超级反派之间的算计、博弈、对峙究竟有多么精彩。
      但是终究也不过只是一群普通人类而已。
      别说请大超来,就是神奇女侠,都能轻而易举地横推整个哥谭。
      也就是现在的百特曼还没有真正接触到一些多元宇宙的大事件。
      要不然的话,怎么可能会一直留在哥谭玩这种你追我赶的小游戏呢。
      而且还不允许外来的超级英雄进入哥谭,就像一个得到了玩具的小孩子一样。
      抓着自己的‘玩具’,不论别人怎样劝说,都不肯松手。
      甚至,将其当作自己的私有物。
      蝙蝠侠的老管家阿福总以为是哥谭吃掉了他的小布鲁斯,让那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永远的死在了那条阴暗的、不知名的小巷子当中。
      但要是反过来看呢?
      小布鲁斯从来没有死去。
      只不过,他找到了一个‘好玩’的玩具——哥谭。
      “他是跟着稻草人走的,还是小丑?”
      “小丑。”
      提到小丑,维克多毫无生气的浅褐色瞳孔深处会掠过一丝极快、极冷的寒光。
      那个疯子,曾给他带来了不小的麻烦,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
      “还是小丑吗。”
      路克笑了笑。
      “我还以为他会改变主意,看样子,是我有些高估他了。”
      听到这话,维克多表情不变,但心中却多了一些疑惑。
      自家boss,似乎对风筝人叛变,并不在意?
      不,应该说是早有预料!
      “维克多,不用紧张,坐下来聊吧,我们难道还不算是老朋友吗?”
      路克发出邀请。
      他和维克多结识多年,是当年刚入行的时候,就一起出生入死的老伙计了。
      卡迈恩那个老东西还没有带着法尔科内家族跑路,称霸哥谭的时候,他们两人就已经搭伙在哥谭黑道闯出了一些名声。
      这么些年,随着路克的生意越做越大,也不是没想过将维克多派出去出任管理层。
      可惜,维克多只擅长打打杀杀,并没有多少管理方面的天赋。
      你要是让他杀人,那他能一夜之间灭掉一个小型黑帮。
      甚至能带头冲进哥谭有名的黑道势力的大本营。
      但是你要让维克多管理企业?
      那抱歉。
      维克多只能用枪顶着员工的后脑勺,让他努力工作。
      其压榨力度,比当年对付农具还要狠辣。
      在这种情况下,路克无奈也就只能将维克多调在自己的身边,充当贴身保镖,以及偶尔的黑手套。
      好在维克多也并不在意这些。
      相比上流社会,他更喜欢刀尖舔血的刺激战场。
      黑帮火拼,这不必坐在办公室里看报表有趣多了?
      从潜在性格来看,如果维克多的上面没人压着的话,估计很快也会被哥谭同化,变成一个超级反派。
      当然,这是很正常的事情。
      哥谭,就只有疯子。
      维克多坐了下来。
      “boss,我们是要对稻草人下手,还是小丑?”
      他直接问道。
      路克诧异的看了维克多一眼。
      “你为什么会觉得我要对他们下手?”
      “难道不是要风筝人以明面上的背叛,当作投名状,加入小丑那边,好为我们窃取情报吗?”
      维克多理所当然的说道。
      如果不是这样,风筝人怎么有胆子敢反叛他们?
      他不过是一个有点脑子的小人物而已。
      虽然制作的一些道具,在越狱这方面,确实挺有用的。
      但也就仅限于此。
      正面对战的话,别说他了,就是帮派里随便挑出来一个好手都能将风筝人殴打至跪地求饶。
      风筝人,真名叫做查尔斯·布朗,原本是一个温和的空气动力学家,他与妻子离婚被剥夺了监护权,成为一个酒鬼,便开始了犯罪生涯。
      不过本人并没有多强的战力。
      不论是闪点以前,还是闪点以后,经历了多次版本更送的风筝人,都没有得到什么加强。
      dc的编辑部,估计都快把这号人给忘掉了。
      毕竟他确实没什么特长可言。
      对维克多来说,这样的小人物不说随处可见,去阿卡姆疯人院一趟,那更是一抓一大把。
      维克多在意的不是他的反叛。
      而是风筝人投靠的人,也就是小丑。
      他担心小丑又要搞出什么大动作出来,可能会波及到他们,所以维克多才会急匆匆赶过来找路克商量。
      可是现在,看路克这一番说辞,风筝人的叛逃,明显是在他的计划之中。
      所以,维克多认为自己的推测相当合理。
      但路克却摇了摇头。
      “不,并不是,维克多。”
      “我早就已经和你说过了,我们要走上更大的舞台,而不是困守在哥谭这个小地方。”
      “风筝人的离去,只是因为如今的我们不适合他这样的人。”
      “我给了他选择,也愿意放他离开,只是因为他对曾经的我们做出了足够的贡献,这是一个交易,一个公平的交易。”
      听到这话,维克多欲言又止。
      他很想问一问路克,到底什么才是“更大的舞台”?他们又要走向哪里?
      但是,维克多也知道。
      路克的回答,肯定还是“你很快就会知道的”。
      如果不是路克平日里的行为逻辑,性格,习惯都没有发生变化,跟以往的路克完全一致,他都以为自家老伙计是被新出来的什么催眠机器给洗脑了。
      要不然怎么会变得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?
      就和……年老的卡迈恩·法尔科内一样。
      可是,维克多记得,路克的年纪好像还没自己大啊——他都还没感觉变老,怎么自家boss一副颐养天年的模样?
      而路克,也似乎是察觉到了维克多心中所想,开口道:
      “放心吧,维克多,我已经做好了准备,三天以后,你会明白我所说的一切。”(本章完)